西西里酒庄Duca di Salaparuta名下拥有1989年注册的意大利商标“Salaparuta”以及2000年注册的欧盟文字商标“Salaparuta”,其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西西里葡萄酒原产地标志“Salaparuta” 2006年在意大利获得保护,2009年延伸保护至整个欧盟。Duca di Salaparuta未曾在时限内申请撤销该原产地名称。
2016年,Duca di Salaparuta认为多家酒庄在标签上使用了“Salaparuta”字样侵犯其商标,有误导性和欺骗性,遂针对几家酒庄、负责保护和推广Salaparuta葡萄酒的行业协会以及有关官方提起诉讼,诉求包括撤销或无效在后的原产地名称。
本案涉及多个问题,最值得关注的是,Duca di Salaparuta能否用它的驰名商标对抗在后的原产地名称。对此,负责一、二审的米兰法院和米兰上诉法院都没有支持Duca di Salaparuta,案件诉至意大利最高院。最高院请示欧盟法院对前述驰名商标与原产地名称保护中的优先级问题给出解释。
Duca di Salaparuta认为其驰名商标应优先得到保护,其根据是《欧盟第479/2008号条例》(479号条例)第43条(2)的规定,也即“商标具有声誉和知名度的情况下,如果名称作为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保护会误导消费者对葡萄酒来源的判断,则该名称不得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