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2026/6/23 7:43:16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权利人在商标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了拓展市场,进行品牌授权、开展加盟合作所常用的方式。不同于商标转让,商标使用许可并不发生商标所有权的转移,而是由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取得商标使用权。凭借这一特点,该模式被广大经营主体广泛采用。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商标使用主体范围的不同,商标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独占许可情况下,仅该独占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权利人不得使用;排他许可的情况下,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和权利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该商标;普通许可情况下,被许可人、权利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且可以继续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权利人共同起诉,也可以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只有在商标权利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法律对许可合同的签订未做强制要求,但签订规范的许可合同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许可合同中需写明许可的期限、地域、许可方式、许可使用的范围、许可费用的支付、违约责任的承担等,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源头上避免多重许可、违约转许可等商业风险。

  商标许可使用必须以商标核定的商品、服务范围为界限。被许可人应当全面遵守许可协议约定,在授权期限、指定地域、许可类型以及对应经营品类内规范使用商标,不得擅自变更商标原有图样,也不得将商标拆分、组合后投入使用。此类超出授权范围、违规使用商标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还可能引发商标违规使用带来的风险。(作者  王莹作者单位  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