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涵盖商标侵权、无资质代理与地理标志滥用 |
| 〖2026/4/30 8:50: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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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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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集中发布了10个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无资质代理专利申请以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等多种违法行为,展示了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力度。
一、太原市迎泽区某通讯器材经销部销售假冒苹果(AAPL)电源适配器案
2025年6月,该经销部因销售假冒“”商标的电源适配器被查,违法经营额3425元。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0300元。
二、祁县温某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服饰案
2025年4月,当事人库房内存放大量假冒欧克利、耐克(NKE)等品牌服饰,货值金额高达527.52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忻州市忻府区某烟酒茶总汇销售假冒汾酒案
该店因销售假冒青花汾酒等产品被查,货值金额2212元。鉴于当事人在五年内两次以上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商品,并处罚款175000元。
四、朔州市某门窗公司经营假冒“HOPO”铰链案
2025年7月,该公司因经营假冒“HOPO”注册商标的铰链被查处,货值金额11446元。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20000元。
五、侯马市某调味品店销售假冒“辣三少”辣椒段案
该店从网络直播间购进并销售假冒“辣三少”商标的辣椒段,违法经营额20520元。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30000元。
六、晋中市榆次某配电公司销售假冒“德力西”电器案
当事人于2018年至2019年间,购进并安装假冒“德力西”注册商标的电器于居民楼,货值金额10.2万元。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侵权商品、停止侵权,没收商品,并处罚款400000元。
七、阳泉市某鞋店销售假冒“NIKE”等品牌鞋案
该店因销售假冒“NIKE”等品牌运动鞋被查,货值金额57333元。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监管部门依法从轻处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商品,并处罚款60000元。
八、太原市尖草坪区某厨电经销部销售侵权卫浴产品案
该经销部销售带有“ARVIPKW ”标识的卫浴产品,该商标已被裁定无效,且与“ARROW”商标构成近似,构成侵权。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没款共计9810元。
九、山西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无资质代理专利申请案
该公司在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收取代理费22.88万元,违法所得21万余元。鉴于其配合调查并退还费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16482.27元。
十、山西某健康产业公司滥用“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案
该公司在淘宝平台销售的商品擅自使用“山西老陈醋”名称,但产品不符合地理标志标准,销售金额10036.6元。鉴于当事人身体状况及经济困难,监管部门依法从轻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36.6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山西省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通过宽严相济的行政处罚,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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