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B站游戏账号,绕开“防沉迷”,被判不正当竞争!
〖2026/4/18 9:37:24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是守护未成年人作息规律与身心健康的法定防线。利用技术手段突破该系统,不仅涉及多重法律问题,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对此,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提供突破防沉迷系统服务的行为进行规制,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明确慈溪某创公司通过销售哔哩哔哩游戏账号(即B服游戏账号)、提供虚拟手机号及配套的短信验证码接收平台等行为,绕开了B站(哔哩哔哩平台)运营方所设置的实名认证与防沉迷系统,干扰了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及未成年人防沉迷保护要求的有效落实,违反了业内普遍认可的关于账号实名制、禁止账号交易行为、对未成年人采取防沉迷保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
绕过平台机制被诉至法院
B站是知名视频社区和重要的二次元游戏分发渠道,其代理的游戏达到数百款。为落实保护隐私及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等强制要求,B站运营方投入大量技术、财力和人力成本,搭建了账号实名制体系,运营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
B站运营方发现,慈溪某创公司在其网络店铺中销售多款“B服”游戏账号,部分商品链接的拼单量已超过50万件。更为严重的是,为帮助未成年人买家绕过B站的实名认证和手机验证要求,该公司还向这些买家提供虚拟手机号,并配套设置可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接码平台”。通过这种方式,买家无需提供任何真实身份信息即可完成账号绑定并登录游戏,使未成年人能够轻易规避防沉迷系统的限制。
B站运营方认为,其对平台的账号管理和运行秩序享有合法的竞争性权益,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慈溪某创公司的上述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严重扰乱了平台账号管理秩序,损害了平台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于是,B站运营方将慈溪某创公司起诉至宁波中院,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索赔500万元。
对此,慈溪某创公司辩称,自己与B站不存在值得保护的竞争利益,其销售的游戏账号系是通过合法渠道收购的,属于游戏玩家的网络虚拟财产,B站单方禁止玩家与第三方的虚拟财产交易剥夺了玩家的财产权益,被诉行为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涉案虚拟手机号系从第三方店铺购买,而非自己搭建的平台,且店铺未直接销售该产品,仅作为避免退款的售后措施偶发提供。因此,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治理“黑灰产”净化网络生态
宁波中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法律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网络游戏行业商业惯例,账号实名制、禁止账号交易、对未成年人采取防沉迷保护,是行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B站运营方投入成本落实上述制度,对其平台管理和运行秩序享有合法权益。慈溪某创公司作为游戏行业从业者,理应知晓这些规则,却以营利为目的,大规模销售B服游戏账号,并提供虚拟手机号和接码平台帮助买家绕开实名认证,主观恶意明显。
法院判决指出,慈溪某创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导致B站注册用户减少、增值服务交易机会流失,增加了平台的监管和运营成本,还危害游戏用户的信息安全,破坏游戏匹配机制和运营平衡。更严重的是,未成年人可通过购买账号直接绕过防沉迷系统,导致国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规定形同虚设,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据此,可以认定慈溪某创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宁波中院在综合考虑被告慈溪某创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规模、持续时间等因素后,酌情判定慈溪某创公司赔偿B站运营方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80万元。因被告慈溪某创公司已主动下架相关游戏账号销售链接,且B站运营方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存在其他侵权渠道及商誉受损事实,法院对B站运营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祝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戏账号绑定个人身份信息、行为数据及虚拟财产。私自买卖账号,极易引发盗号、诈骗等安全问题,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未成年人通过购买非本人账号,可以无限制登录游戏,此举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该案裁判彰显了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净化网络生态、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立场。
“网络游戏行业从业者应恪守商业道德与法律规定,坚守账号实名制、防沉迷保护等底线,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游戏账号或提供虚拟手机号。游戏平台方应持续强化技术防控,加大‘黑灰产’治理力度。广大消费者也应拒绝买卖游戏账号,自觉抵制网络‘黑灰产’,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祝芳呼吁。(本报记者 姜旭 通讯员 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