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镇胡辣汤” 商标维权案例

〖2025/11/28 8:22:22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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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商标案例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案例

        一、案例背景

        “逍遥镇胡辣汤”起源于河南省西华县逍遥镇,是当地极具特色的传统美食,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较高知名度。2003年,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逍遥镇”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馆、饭店”等服务项目上。随着胡辣汤产业的发展,全国各地出现了大量以“逍遥镇胡辣汤”为名的店铺。

        二、争议焦点

        1.  商标使用权限: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认为,只有协会会员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商家,才有权使用“逍遥镇”商标,非会员商家使用该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众多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则认为,“逍遥镇”是地名,且胡辣汤作为逍遥镇的传统美食,他们有权利使用这个名称进行经营,不构成侵权。

        2.  商标性质界定:商户们提出“逍遥镇胡辣汤”是一种地域特色美食的通用名称,不能被个别组织独占。而协会强调该商标已合法注册,受法律保护,且协会对商标使用制定了相应标准,旨在提升逍遥镇胡辣汤的整体品质和品牌形象。

          三、处理结果

        经多方调解及法律层面的探讨,最终明确“逍遥镇”商标作为集体商标,其注册人有权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主体授权使用。对于此前已正常经营的商户,在遵循一定规范、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名称,但需与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签订相关使用协议。这一结果既维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了众多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平衡了各方利益。

        四、案例启示

        1.  商标规范管理:对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要建立完善的使用管理规则,明确使用条件和程序,确保商标使用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既能保护商标品牌价值,又能合理利用商标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2.  地域品牌保护与发展:在发展地域特色产业过程中,要重视品牌保护,通过合法注册和规范使用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要兼顾当地众多从业者的利益,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商户合规意识: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增强商标法律意识,了解所使用商标的性质和使用规范,避免因无知而陷入侵权纠纷,保障自身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