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在先前诉讼和解中的陈述受绝对诉讼特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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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2024年10月4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Toyo公司诉Atturo公司商业外观侵权案的判决(No.22-1817)中,认为伊利诺伊州绝对诉讼特权可使Toyo公司不需为先前商业投诉和解协议中的陈述承担责任,即使该陈述可能有损他人。

        Toyo公司在2013年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诉多个轮胎制造商和分销商。尽管Atturo未在该案中被列为直接当事人,但Toyo公司与被投诉方的和解协议中有些条款针对了Atturo公司的越野胎“Trail  Blade  Mud  Tire”,称该越野胎有侵犯Toyo公司商业外观设计的风险。

        2014年,Toyo公司直接以商业外观侵权等诉由向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起诉Atturo公司。Atturo公司依据《兰哈姆法》以及伊利诺伊州法律提起多项反诉,称Toyo公司在前述和解协议中的陈述对其构成诽谤、恶意干扰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

        2021年,地区法院基于功能性等原因判决  Toyo  公司涉案商业外观设计无效。对Atturo公司的反诉,法院支持了其有关恶意干扰潜在商业预期、不正当竞争和不当得利的反诉指控  ;但认为Atturo公司关于诽谤、恶意干扰合同和违反伊利诺伊州虚假贸易行为法的几项指控是基于Toyo公司为推动本案诉讼所作的陈述,这些陈述受伊利诺伊州诉讼特权的保护,不予支持。

        在上诉阶段,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关于Toyo公司所主张的商业外观设计无效的裁定,并且认为,Atturo公司被支持的那部分反诉也应根据伊利诺伊州法律被绝对诉讼特权所禁止。联邦巡回法院审查了伊利诺伊州的判例法,指出该州法院对诉讼特权的适用不限于诉讼中的“沟通”,还包括与诉讼相关的其他行为。联邦巡回法院同意地区法院的看法,即Toyo公司在ITC和解协议中的陈述及ITC程序与随后的针对Atturo公司的联邦法院诉讼之间具有足够的关联度,也应受到诉讼特权保护。

        Atturo公司认为,适用诉讼特权将使其无法针对ITC程序中可能的诽谤性陈述寻求救济。联邦巡回法院回应指出,诉讼特权的适用可能导致原告损失无法获得补偿,但这是伊利诺伊州法律的取向,其优先保障的当事人可以无障碍地进入法院来处理其纠纷,尽可能保证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不受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