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他人著作权侵权,却被法院查出原告可能也不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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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高某以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将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然而,其据以发起诉讼的权利基础却被查出存在重大瑕疵,不仅未能提供其为涉案美术作品创作者的有力证据,法院还通过“版权AI智审”系统辅助查明网络上存在多件与该作品雷同的在先作品,且高某行为存在不合常理之处。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称龙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高某是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主张缺乏权利基础,驳回高某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中,高某虽在庭审后提出撤诉申请,但法院认为该案涉及著作权登记的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遂对其撤诉申请不予准许。
网店售卖贴画被诉侵权
高某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称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开设的旗舰店中销售的贴画未经许可使用了其美术作品“背礼物的圣诞老人”形象图画,涉嫌构成侵权。
高某诉称,此画是其于2011年10月开始绘制,历时两个月于2011年12月10日发表在QQ空间及腾讯微博等平台,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在所售商品使用其图画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其对该形象图画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高某请求法院判令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共计1.05万元。
庭审中,高某提供了作品登记证书,欲证明其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该登记证书记载,作品名称为圣诞系列的美术作品由高某创作完成于2011年12月,著作权登记日期为2024年4月。
终审判决驳回起诉
龙华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某主张其为涉案图案作者的事实存疑。首先,高某未能提交涉案图案的创作底稿或其他直接证据证明其为涉案图案的原始作者;其次,高某称涉案图案在2011年10月绘制完成,并于2011年12月10日发表,经初步搜索,类似图案在网络上较多,且在2009年12月24日,某论坛上已有相同图案出现,早于高某声称的创作、发表时间;最后,根据“深圳法院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提示,在2011年时,高某仅14岁,直至2024年4月才申请著作权登记,后随即提起相关诉讼,与常理不符,需要进一步查明权属。
根据高某的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可以初步推定其为涉案图案的作者,但通过引入“版权AI智审”系统对涉案图案进行全网溯源查重比对,发现高某可能并非涉案作品的原始作者,对此高某应当进一步举证并且作出合理说明。经审理,法院认为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高某为涉案图案的作者。
首先,高某声称因时间过长,可能记忆混乱。对创作时间的陈述由最初所称的创作时间为2011年就读初中时期,在对溯源结果质证后,改称2009年或2010年,后又改称系2008年1月或2月就读小学时期,创作时间多次变更,前后矛盾。
其次,高某声称其完成草稿后找打印店帮忙上色、修边,打印店将处理后的图片通过QQ发送给他。在此过程中,打印店发送了多幅图片,其中包含涉案图片。可能是对作品的记忆混乱,导致高某误以为打印店发给自己的图案是自己创作。高某对涉案图案是否是其创作亦不能确认。
最后,在法院要求下,高某当前所作图案与涉案图案亦具有明显差异,难谓出自同一人之手。
该案审理期间,高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认为此案涉及著作权登记的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故依法作出裁定,对其撤诉申请不予准许。
据此,龙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高某不服,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深圳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权属存疑的司法认定
该案一审主审法官金靖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审理的焦点为在案证据是否足以证明高某是涉案图案的著作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该案中,高某主张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应当举证证明其为涉案图案的作者或者权利人。
金靖表示,该案中,在涉案图片作者及创作时间难以明确的情况下,高某仅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和QQ空间所载图案,不足以证明其为涉案图案的作者,其关于记忆混乱和著作权登记时间等解释,不足以推翻针对涉案图案的溯源查重结果。因此,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高某是系涉案图案的著作权权利人,其主张缺乏权利基础,故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我国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登记原则,登记采取形式审查,著作权登记证书仅是证明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但并非唯一依据,在权属存疑情况下,仍应对图案来源、创作过程、发表情况等综合审查以确定权属。”金靖表示,面对海量图片,当事人举证能力有限,导致图案原创情况难查、创新程度难定、侵权比对难断的问题,通过“版权AI智审”系统,借助“以图搜图”技术和海量数据底池,可以精准识别图案权属及发表情况,防范知识产权领域虚假、恶意诉讼,维护著作权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记者 祝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