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Spark诉奇瑞QQ案被受理

〖2005-5-31 8: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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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30日),据北京媒体报道称,北京市一中院立案受理了韩国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诉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锦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同时,美国通用汽车日前已向奇瑞的美国代理商———梦幻汽车公司首席执行官发出律师信,称奇瑞的英文商标chery与通用旗下雪佛兰(Chevy)雷同,因此奇瑞不得用该商标在美销售。

  在北京市一中院立案的通用大宇诉奇瑞一案中,通用大宇公司诉称,Matiz(中文名“曼帝兹”)车是韩国大宇汽车株式会社生产,韩国大宇是该车知识产权的合法享有人。2003年5月,通用大宇公司与上汽五菱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协议,以Matiz车第二代产品M-150的外观设计和整车专有技术为基础,制造并销售Chevrolet(中文名“雪佛兰”)品牌的Spark汽车并在中国内地销售。

  据通用大宇公司称,2003年4月左右,该公司获悉奇瑞公司制造并欲销售一款称为QQ的新车,因该车在外观、内饰、风格及尺寸大小等方面均与原告的Matiz车极为相似,故进行调查。结果发现,QQ车与Matiz车及Spark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设计存在惊人相似,绝大多数零部件甚至具有相互替换性。

  通用大宇公司称,自己及韩国大宇公司并未以任何形式将Matiz车的专有技术许可转让给奇瑞公司,奇瑞公司模仿和抄袭了Matiz车。

  通用大宇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奇瑞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500万元,并承担律师费和调查费用500万元,没收销售QQ车的所有非法收入,判令上海锦弘公司立即停止销售QQ车的行为。

  而在上月底,美国通用委托律师向奇瑞的美国代理商———梦幻汽车公司首席执行官MalcolmBricklin发出律师信。通用在律师信中指出,奇瑞的英文商标chery涉嫌雷同雪佛兰(Chevy)。据称,雪佛兰的正式英文标志应是Chevolet,但在美国,作为昵称的Chevy影响力不在Chevolet之下。通用表示,该标志已使用了93年,严禁奇瑞剽窃。通用反对奇瑞用chery在美国进行注册、销售、代理以及所有有关商业活动。

  据了解,奇瑞在美国的代理商计划在2007年1月向美国市场出售奇瑞汽车,并希望将来在美国的年销量提高到200万—25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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