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知名品牌便车、隐蔽重复侵权…广东发布6件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例
〖2025/7/25 8:15:59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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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6件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对搭知名品牌便车、以隐蔽方式重复侵权、生产销售假冒商标产品、侵犯他人发明专利等恶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彰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在涉“枫叶”商标案中,法院顶格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提出的3000万元索赔。该案明确了对于侵权恶意明显和侵权情节极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可顶格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同时该案确定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具有全局性、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性质,彰显了人民法院大力保护知名品牌、严惩侵权源头的鲜明态度,有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荣某株式会社诉迪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迪某公司主观过错及其侵权情节等因素,确定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迪某公司赔偿荣某株式会社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39万余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明确了侵权产品附赠品销售额的认定规则及营业利润率、专利贡献度的综合考量因素,为专利侵权中惩罚性赔偿基数的合理确定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路径。该案系涉生物医药类发明专利的涉外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主体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瑞某公司诉热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中,法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为516万元,对瑞某公司关于5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诉请全额予以支持。该案依法对全方位模仿知名品牌的多件商标并广泛发展加盟商的商标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按照侵权人收取的品牌使用费计算其侵权获利,充分保护了民营企业知名品牌,同时对提高中小加盟商甄别“假品牌”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意义,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卡某公司诉张某某商标侵权纠纷案中,法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张某某赔偿卡某公司经济损失66万余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5万元。该案系以隐蔽方式实施重复侵权行为的典型案例。侵权人采用重新注册店铺、使用多个微信账号私下交易、通过支付宝收款等多种方式,试图逃避侵权责任。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交易明细准确查明侵权人的侵权获利,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重复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和惩戒功能,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超某公司诉安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在安某公司构成举证妨碍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参考超某公司的主张和证据确定安某公司的侵权获利为7.92万元,并以该侵权获利作为基数,适用2倍的惩罚性赔偿,判决安某公司应赔偿超某公司经济损失23.76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该案充分利用举证妨碍的证据规则,裁量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对类案的审理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大创新成果保护力度、依法合理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鲜明立场。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依法加大司法判赔力度,确保权利人获得充分足额赔偿,让恶意侵权者付出代价。2024年,全省法院在32起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支持率近六成,判赔总额近2亿元,以强有力司法护航广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记者 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