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要不要在商标局备案?
〖2025/3/19 8:39:00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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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理标志大篷车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里使用的是“必须”一词,也就是不得不这么做。然而,下一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这里使用的却是“应当”,也就不是必须的,许可人可以自愿决定是否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另外,在该条款的最后还有一句“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恰恰揭示了商标使用许可在商标局备案的重要性。商标许可备案与不备案的区别除了体现在对抗第三方权利上,还体现在法律效力、风险控制等方面。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如果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过程中,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备案合同可以证明被许可人的使用是合法的,这就是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对抗第三方。未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商标注册人发生商标交易,办理商标转让,或注册人将商标抵押、拍卖,被许可人的权利可能就得不到保障。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商标许可合同的许可范围、期限等信息都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入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如果发生纠纷,备案的许可合同就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未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虽然有效,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发生争议时可能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这种公示效力还可以让潜在的合作方或消费者了解商标的使用情况,增强商标状态的透明度。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对许可合同进行形式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未备案的合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果合 同条款不清晰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许可被撤销。此外,备案后,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更容易受到法律保护,从而降低法律风险;通过备案的许可明确了被许可人的使用范围,也可以避免商标被被许可人滥用。
如果商标使用许可涉及较大的商业利益或较长的许可期限,建议进行许可合同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并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许可关系较为简单或临时性较强,可以不备案,但仍需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以避免潜在纠纷。
单方的商标授权书在被司法审查时可能面临无法产生商标使用许可效力,或面临被许可人撤回授权的情形,效力容易受到限制。因此,无论商标许可备案还是不备案,双方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许可范围、期限、地域、使用方式等关键条款,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