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获“中国名牌”企业将重奖百万
〖2005-5-10 9: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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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消息:
(记者郝爱萍 通讯员靳明义)从今天(9日)召开的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会议上了解到,为推动实施名牌战略规划,我省正在研制具体措施,以对名牌企业予以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获得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悉,为了创建中国名牌,国内许多省市制定了政府奖励政策,像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奖励100万元;黑龙江、天津、辽宁、河南、广西、青海、云南等省、区奖励50万元。
而到目前为止,我省虽然有相应的政策,如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12条规定:“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由省政府给予奖励;获得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奖励。”但因尚没有出台明确的奖励政策,没有规定具体的奖励数额和资金来源,无法具体落实。
实际上,自2004年11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名牌工作会议之后,各市纷纷加大对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扶持力度。青岛、烟台、淄博等9个市对近年来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了奖励,总计已落实约8000万元以上。其中,青岛市政府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山东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20万元,总计达4300万元;淄博市政府及各区县政府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共有16个企业获得1300万元。目前,我省除济南外,各市均出台了名牌激励和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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