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企业无注册商标 江门拥有自主产权企业少

〖2005-5-9 15:1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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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江门海关近日公布的一份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表明:江门关区国内重点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中,仅有15%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76%的企业从来没有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也没向口岸海关提出过保护申请。业内人士呼吁:江门市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不容乐观。

  心声:企业期盼“天下无贼”

  据悉,江门海关近5年来已查获侵权案件26起,案值639万元。

  “当我们的产品被仿冒出现在国外市场时,我们很无奈。是海关的及时送法上门,让我们了解了海关在出口环节对我们的品牌有保护措施,目前,我们已经有几十种产品申请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并在国外注册了商标。”这是恩平莱茵电子新科技有限公司施宝荣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的心里话。

  在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中,江门海关通过送政策上门、法规咨询、集中销毁侵权货物等多种形式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积极向企业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执法程序以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的内容等,增强了企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寻求保护的能力。同时,在实际监管中,严格对照企业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资料,加强风险布控,提高查缉的有效性。2000年至今,江门海关共查获侵权案件26起,案值639万元。有效遏制了在进出口环节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得到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高度评价。

  但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企业最迫切的心声就是,他们都希望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原则,期盼“天下无贼”。

  呼吁:产权意识亟待提高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从根本上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尽管江门海关及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企业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方面确实亟待提高,这也是业内人士最迫切的呼声。

  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认知度较高。绝大多数企业认为,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其中有116家企业认为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非常重要,占所有被调查企业的48%;有69家企业认为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较为重要,占所有被调查企业的29%;有47家企业认为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地位一般,占所有被调查企业的20%;有6家企业认为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知识产权较为重要,占所有被调查企业的3%。在调查企业对掌握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规和程序的情况时发现,被调查企业中有79家企业表示非常了解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规和程序,占被调查企业的33%;有131家企业一般性的了解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规和程序,占被调查企业的55%;有25家企业听说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但不清楚具体规定,占被调查企业的11%;有3家企业没听说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仅占被调查企业的1%。可见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差。

  为此,业内人士呼吁,企业不仅要知道如何才能保护出口的商标不被侵权,知道如何向中国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更要从根本上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积极行动起来。

  措施:织就一张“保护网”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货物在国际贸易中也呈上升趋势。企业要保护出口商品不被侵权,应该主动向海关申请备案,及时向海关通报产品信息和出口动态,主动织就一张牢固的“保护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对与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凡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海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企业要想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必须树立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并向中国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现状:85%的企业没有注册商标

  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去年江门海关查缉的两条非法光盘生产线的4名被告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梁某、李某、阳某、邓某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共计10万元。

  据办案部门人员透露,中山人卢某(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任何生产音像制品合法手续的前提下,自2004年4月1日起,秘密将光盘生产设备运进了恩平市东成镇闲置的英华学校内进行安装调试。2004年7月下旬,卢某聘请梁某等4被告参加制作盗版光盘的工作。4被告在该工场内共生产了盗版CD和VCD光盘318873张。9月6日,江门海关缉私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非法生产厂房进行查缉,在现场缴获用于生产盗版光盘的CD-94/KM80-190型光盘设备两套。母光盘200张、盗版CD、VCD光盘7700张以及制假辅助材料一批。这是江门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宗非法光盘生产案件。

  今年3月2日,江门海关查获并销毁侵犯知识产权的干电池21万打,250多万个,价值近20万元。

  5年来,江门海关从保护企业利益出发,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江门海关从今年1—3月通过调查问卷、上门走访和调研等方式,对关区内重点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发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数量偏低。根据对回收的调查问卷的统计,拥有注册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共37家,仅占所有被调查企业的15%。

  二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相对投入较少。大部分企业无专门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和专门人员,很多企业没有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以及向口岸海关提出保护申请等措施。被调查企业中仅有9家企业向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占被调查企业的4%;有47家企业曾经向口岸海关提出过保护申请,占被调查企业的20%;有182家企业从来没有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也没向口岸海关提出过保护申请,占被调查企业的76%。

  然而关区企业多为劳动或资源密集型,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本身缺乏自主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而且平时的进出口贸易也主要依靠境外订单,企业感受不到品牌、技术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潜在的巨大机遇和利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被侵权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较少,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用于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得不偿失,没有必要。还有72%企业反映自身和情报难于收集是他们维权工作的最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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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130513家企业,只有8391件注册商标

  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为获广东省著名商标企业颁证仪式上获悉,江门市有130513家企业,却只拥有注册商标数量8391件。

  市工商局领导在颁证仪式上表示,目前江门市拥有注册商标数量8391件,与江门市企业130513家的数量是不相称的,对企业的发展不利;企业的商标品牌增值意识不强,虽然江门市拥有一定数量的驰(著)名商标,但在提升品牌,发挥效应等方面做得不够,不能在行业中发挥“榕树效应”。此外,企业的注册商标使用和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业没有一套完善的商标管理体系,还不懂得如何运用商标开拓国内市场,严重制约了江门市企业运用商标做强做大,不利于江门市商标品牌的培育和经济的发展。

  相关链接

  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应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未设有营业场所或办事机构的,应委托其在境内的代理人提出书面备案申请。欲知申请备案的具体程序以及应提交的资料,请查询海关总署备案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可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申请海关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

  在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货物进境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用中文书写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名称、海关备案号;侵权嫌疑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营业场所;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有关情况;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等有关情况;有关侵权的证据;请求海关采取的措施;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二)侵权嫌疑货物的实物、图片或其他证据;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已经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的,应当出示《备案证书》。代理人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向海关提交权利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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