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可能性也称为混淆误认之虞,所对应的英文是Likelihood of Confusion。混淆是指由于被诉侵权标志的存在,具有一般谨慎程度的消费者,误认为其所贴附的商标来源于商标权人或两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可能性所对应的英文为Likelihood,或者接近于possibility,但其并非实际混淆(actual Confusion),而是特指具有极大的盖然性,明显的可能性或者具有较大实现的可能性。英美法系国家法院一般会认为两者不能混用,否则使用possibility会降低商标保护标准,赋予商标权人对商标标志的绝对控制权利。混淆可能性必须是一种明显的可能性,而不是一种远不可及、抽象的或理论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