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枝笔”商标在台被抢注 颐中集团胜诉
〖2005-4-24 0:5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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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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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有关方面得知“壹枝笔”商标在台湾遭抢注后,颐中集团在商标异议期内及时向台方提出商标异议,3月21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异议裁定颐中集团胜诉。
2003年底,颐中集团从有关方面获悉,“壹枝笔”及“Apen”卷烟商标在台湾被抢注册。该商标于2003年11月1日经“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鉴于颐中集团“壹枝笔”品牌已历经多年的精心培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拥有“壹枝笔”卷烟商标专用权,并在国内乃至国外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若因一时不慎造成商标被人抢先注册或仿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是难以估计。为此,颐中集团在为期三个月的商标异议期限内及时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出商标异议。经一年多的努力,“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采纳了颐中集团的异议理由,认为被异议人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注“壹枝笔”及“Apen”商标,并于2005年3月21日裁定颐中集团胜诉,撤消被抢注商标。30日内若对方不上诉,异议裁定将生效。
与此同时,2004年6月18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已受理颐中集团申请的“壹枝笔”及“Apen”卷烟商标,届时,颐中集团“壹枝笔”及“Apen”卷烟商标,将在台湾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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