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知名手机注册商标,9人获刑!

〖2022/12/19 10:56:30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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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锦江法院  信息整理编辑:小白
 
    锦 法 · 案 例

    近日,锦江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假冒“vivo”“OPPO”“荣耀”“华为”手机注册商标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一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扣押在案的物品,均系侵权商品,予以没收、销毁。

    案情提要

    被告人李某某系成都西南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21年3月起,李某某聘用被告人李某甲等8人,在未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由李某某负责联系上家购买翻新手机及相应配件,左某某负责财务,李某甲、甘某某负责组装二手手机并粘贴伪造的入网许可证等文件,蒲某某、李某丙、李某乙、刘某某、彭某某等人负责包裹打包及销售工作。

    后公安机关在李某某租赁的仓库处扣押电脑、伪造进网许可证、伪造手机外包装合格证、已塑封包装的“vivo”“荣耀”“华为”“OPPO”手机、“vivo”充电插头、充电线、耳机等,市场价值达329505元。

    经前述手机及配件的注册商标所有权人鉴定,公安机关查获的前述手机及配件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当时的法律对假冒注册商标罪处刑较轻,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翻新手机及手机外包装盒、耳机及充电器、充电线等配件,进行组装塑封后对外销售,属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其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综合考虑9名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vivo”“OPPO”“荣耀”“华为”手机作为我国知名品牌,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广受消费者喜爱。不法分子为了赚取高额非法利益,制假售假,既极大损害了知名品牌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又损害了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或者经授权的专营店、网店等渠道购买,同时索要发票或者收据,切不可贪图小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同类产品。

    另外,本案的判决结果也充分彰显了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为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展、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