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老百姓愿买“本拉灯”

〖2005-4-17 15: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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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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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商标法》规定了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可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也可用个人姓名注册商标)。滑稽的是,2005年4月6日,笔者在广东商标网上看到,以国际恐怖主义分子本·拉登的谐音“本拉灯”注册的灯具商标惊现网上。 

  用臭名昭著的国际恐怖主义分子本·拉登的名字的谐音做灯具的商标,令笔者不得不质疑该商家的道德意识。众所周知,国际恐怖主义是20世纪的世界瘟疫,是地球上不和谐的音符,本·拉登是臭名昭著的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笔者认为,用这样一个国际恐怖主义分子的名字的谐音做灯具的商标,太荒唐! 

  用臭名昭著的国际恐怖主义分子本·拉登的名字的谐音做灯具的商标,与其说是一种“创意”,不如说是一种无知。尽管同音不同字,但是用“本拉灯”注册灯具商标,显然就是在变相地使用“本·拉登”的名字,企图达到其虚幻的“名人效应”。 

  笔者认为,用“名人”的姓名注册商标应把握好尺度,要看是好名还是恶名,如果用名人的名字作为某种商品的商标,这种商品必须与这位名人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商品必须与名人的文化精神内涵相符。“本·拉登”的文化精神内涵是什么?是国际恐怖主义。那么,笔者试问商家,“本拉灯”的文化精神内涵又何在?申请商标注册是商家的权利,但是工商部门对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进行严格的审查。像“本拉灯”这样间接宣扬国际恐怖主义的商标,应当坚决予以抵制,不予注册。 

  “本拉灯”,笔者实在不敢恭维,用臭名昭著的国际恐怖主义分子本·拉登的名字的谐音做灯具的商标,与中国人爱好和平的民族精神相抵触,有违公共秩序和中国老百姓的风俗。哪个老百姓愿买?国际恐怖主义给世界人民带来的是灾难、死亡和黑暗,世界人民痛恨它!唾弃它!中国人民痛恨它!唾弃它!商家投资“本·拉登”的风险就像投资毒品一样是一个高风险的坏事。笔者断言,“本拉灯”将成为一个荒唐的“泡沫”。不管商家再怎么拼命地炒作,咱中国老百姓也不会买它的帐。 

  尽管商家费尽心机,只会适得其反。无论是“本·拉登”还是“本拉灯”,都妄想成为刺激中国消费者消费的灵丹妙药。“本拉灯”恐怕会以熄火而告终。
 
                                                                       (来源:光明网 作者: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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