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0家“小肥羊”要被“宰杀”

〖2005-4-14 8: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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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蒋维祥) 昨天(13日),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法务中心主任李丽婵带着河北省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飞抵南京,随即与南京市工商局维权科共同宣布,将动用法律利器,“宰杀”南京市场上40多家“侵权小肥羊”。 

    “汇特小肥羊败诉”成“杀手锏” 

    南京市场上,内蒙古小肥羊连锁店只有3家,而冠以各种名称的“小肥羊”火锅店多达40家。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谢丽霞说,全国“侵权小肥羊”的重灾区有三个:河北石家庄、陕西西安和江苏南京。河北汇特小肥羊曾经是内蒙古小肥羊的加盟店,加盟合同期满后,双方分手,而河北汇特未经授权,继续使用带有“小肥羊”的标志。去年4月,内蒙古小肥羊一纸诉状将汇特小肥羊告上石家庄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称“小肥羊”是通用名称,内蒙古小肥羊无权限制别人使用。之后,内蒙古小肥羊上诉至河北高院,今年4月初,河北高院最终裁定:“小肥羊”具备了特有名称的各项条件,故撤消一审判决,判令汇特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和店面牌匾、服务用品及广告宣传上使用“小肥羊”名称。 

    全国相当多的“侵权小肥羊”都是原内蒙古小肥羊的加盟店,他们继续使用“小肥羊”的理由与汇特一样,而汇特的败诉,等于宣告这种理由站不住脚,因此,汇特败诉先例,成为内蒙古小肥羊开战的“杀手锏”。 

    南京40家“小肥羊”待宰? 

    李丽婵昨天(13日)称,他们已经制订好计划,将按照步骤,与南京40家小肥羊交涉。她说,如果说前几年的“小肥羊”之争还有什么异议,现在内蒙古小肥羊的“小肥羊”文字和图形都已经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并且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在餐饮行业中受到保护,加上河北高院的终审判决,他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肃清假羊”。 

    南京市工商局维权科科长金先生说,南京另外40家小肥羊在工商登记中使用的是另外的企业名称,而在店标上却使用“××小肥羊”字样,并且故意将“小肥羊”三个字突出,显然是侵权行为,既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内蒙古小肥羊提出维权请求,作为市工商局维权科,有责任行使维权职权,取缔40家“侵权小肥羊”。 

    具体什么时间开始行使维权职权?金先生没有提供准确的时间表,但他明确表示要在“十运会”前,与内蒙古小肥羊采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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