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抢校名”面面观

〖2005-4-13 13:4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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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高等院校过去都是国办体制,独此一家,注册校名意义不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高校单纯的教育模式已被打破。目前,高等院校已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链,除传统的学历教育外,同时还有成人教育、社会办学,以及科技形成生产力,如清华紫光等。 

  较早前,因为缺乏合理管理,高校这块无形资产被人滥用。一些高校,特别是北大、清华、复旦等知名院校校名被抢注的情况十分严重。两万企业挂“清华”不说,目前北大正积极对挂“北大”牌子的企业进行整合管理。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已成为众多高校的一个重要课题。 

  高校校名被抢“面面观” 

  (1)直接抢注校名 

  如,湖南“湘潭大学”的简称“湘大”就被一家与其没有任何联系的饲料生产企业抢注。为保护名校品牌这一无形资产,湖南大学申请注册了26件商标。 

  (2)打擦边球: 

  某民企注册了“暨大夫”的商标,虽然这个商标与暨大有一字之差,采用了三个字,但是从商标名称上看,“暨大”二字居前,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由暨南大学生产或与暨南大学存在某种联系。 

  而且,由于暨南大学有国内知名的医学院、附属医院、生命科学院等单位,“暨大夫”也极容易被理解为“暨南大学的大夫”,其次,从商标图样上看,商标采用了“暨南大学”校名的独特书写法字体(叶帅之题名),因此,当暨大以商标侵权进行清理的时候,成功夺回了这个商标。 

  (3)联系方式冒用校名

    如,2004年4月,中国药科大学发现江苏福瑞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其生产的“天聪Ⅰ号”外包装盒上印有“联系电话:中国南京中国药科大学181号信箱”、“中国南京中国药科大学东校园”等字样,另在该产品的宣传册上,多处宣称“天聪I号”是药科大学与福瑞公司携手合作的高新科研产品,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中国药科大学以“侵犯企业名称权及虚假宣传”为由将江苏福瑞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南京市中院。 

    法院审理认为,江苏福瑞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擅自使用中国药科大学名称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国药科大学的商业信誉,抬高产品品质,扩大产品影响,客观上造成公众误认为“天聪Ⅰ号”胶囊是中国药科大学的科研成果和专利产品,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仅违反了中国药科大学的名称权和声誉,而且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公众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法院判福瑞公司停止虚假宣传,不得使用中国药科大学的名称,并赔偿中国药科大学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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