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遭抢注 国美起诉北京一市民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2005-4-13 13: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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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范红萍)北京国美电器公司将北京市民郝鹏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因于郝鹏个人用与其“拼音GUOMEI及图”商标近似的拼音“guomei”注册了www.guomei.com网络域名。4月11日该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国美公司诉称,“拼音GUOMEI及图”和“国美电器”是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郝鹏未经许可,擅自将与“拼音GUOMEI及图”商标近似的拼音“guomei”作为网络域名申请注册使用的行为构成对其驰名商标的复制,被告郝鹏对“guomei”商标、商号不享有任何权益,而且没有注册、使用的任何正当理由,其在网站上明确标明“此网址可转让、出租或发布广告”证明其注册该域名的行为是恶意抢注。

    原告国美公司认为,被告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借依附于原告驰名商标上的良好声誉,提高网站的访问量,以实现其转让出租获得不当高额利益的目的,被告的行为淡化了原告的驰名商标,侵犯了原告“拼音GUOMEI及图”及“国美电器”商标驰名商标专用权。

    据此,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请求法院认定“拼音及图GUOMEI”及“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郝鹏提交证据并答辩称www.guomei.com网络域名的现持有人是他人,该案与其无关。

    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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