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低价酒灌装进“飞天”茅台酒瓶内售卖,男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

〖2021/12/10 16:54:35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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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极目新闻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将低价的“茅台王子”酒灌装进“飞天”茅台酒瓶中,以次充好进行销售。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男子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90后男子赵某家境困难,在武汉务工多年,但依旧没能摆脱贫困。备尝艰辛的他产生了“走捷径”赚钱的想法。

  2019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通过他人学到了制作假酒非法获利的路子。于是,赵某购买了压盖机、气泵等各种生产假酒所需的设备,将低价的“茅台王子”酒灌装进“飞天”茅台酒瓶内,以次充好进行销售。

  没过多久,赵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赵某经营假酒的数额达13万余元。近日,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男子赵某辩称,只有用工业酒精勾兑的酒才是假酒,自己以次充好并不是造假行为。

  承办法官考虑到赵某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结合案件情况向其释法明理。经过法庭教育,赵某认识到以次充好是造假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茅台”等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最终,赵某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江岸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6万元,没收犯罪工具。

  法官表示,本案的审理不仅保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而且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养成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思维习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学习,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依法、诚信经营赚取劳动报酬,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张理晶 姜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