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资讯 | 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支持滥诉商标侵权要赔付胜诉方律师费

〖2021/9/6 15:22:52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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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2021年6月8日,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判决(No 19-4114)维持了区法院针对原告因滥诉行为而需赔付对方律师费的认定,并指出《兰哈姆法》与《专利法》有关赔付胜诉方律师费的“例外案件”规定并无实质区别。

    2013年,Derma Pen公司起诉多名被告侵犯其DERMAPEN商标,2017年5月法院针对被告发布永久禁令。后来加入程序的Derma Pen IP公司2015年即成立,成立后不久就继受了Derma Pen公司的涉案商标,并加入了该诉。

    2017年11月,Derma Pen公司认为其中一个被告Stene Marshall藐视法庭,在其他当事方的协同和帮助下违反之前的禁令,遂申请法院介入。直到2018年12月,Derma Pen IP公司才申请加入程序。随后,Derma Pen公司虽为原告,但总是不配合证据开示,导致其他当事人四个月内提了六次证据开示申请,为此Derma Pen公司被法院制裁。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Marshall藐视禁令,但其他当事方并未参与。其他有关当事方依《兰哈姆法》要求原告赔偿律师费。区法院援引美国最高院在Octane案(572 US 545(2014))中有关“例外案件”的标准,判令原告赔付19万美元律师费,理由是:1、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损失;2、证据显示Derma Pen无权要求执行禁令;3、证据显示涉案商标已被放弃;4、原告在证据开示时行为不妥被经济制裁;5、原告无权针对有关当事方要求救济。原告方上诉。

    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指出,该院审理的King案(485 F.3d at 577,592)曾对《兰哈姆法》中“例外案件”有过解读,提出要综合考量原告的主客观因素,如:诉讼有无基础,起诉是否恶意,程序推进是否反常地无理或强势等等;判定为例外案件的,要赔付胜诉方律师费。区法院的具体理由符合King案的标准。不过,区法院直接参照的专利案件Octane案。该案判定“例外”的标准是,当事人表现相对于其诉讼地位与一般的案件有所不同,或是诉讼的提起不合理。第十巡回法院专门表态,认为在费用转移的这个问题上,商标法和专利法应当相同,Octane案的标准也可适用于商标案件。而且,其他的巡回上诉法院都产生过适用的判例。Octane案与King案异曲同工,King案的标准更加具体。(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