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50万 广西一公司涉嫌药品商标侵权
〖2005-4-1 20:5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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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消息:
日前,因商标侵权,香港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将河池市凤山县广西润达制药有限公司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已依法立案,本案已进入了审判程序中。
香港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诉称,2004午12月下旬,其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发现广西润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克必青橘红枇杷膏”在药店销售,该产品包装盒外观与其公司已获外观设计专利利商标注册的产品“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的包装盒极为相似,所以其认为,广西润达制药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其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广西润达制药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有侵权包装盒的“克必青橘红枇杷膏”,回收、销毁现已在市场销售的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注册商标被侵权及因不正当竞争可能产生的损失50万元。(杨敏 覃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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