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梅的商标文211 别抢注了,姚安娜商标被驳回申请了
〖2021/3/16 8:33:54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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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张月梅zym 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今天偶尔谈起了名人商标的事,我就查了一下“姚安娜”商标的情况,发现这些商标已经发出了驳回通知,也就是说这些商标申请已经被驳回了。
    应该也不意外。之前未经丁真本人同意的“丁真”商标的申请已经驳回了。虽然丁真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姚安娜是富二代,但两位年轻人,都属于互联网时代一夜成名的典型。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自古如此,本也正常。只是姚安娜作为中国著名企业家任正非的女儿,却是因为商标注册的事情登上热搜,实在是太具有中国特色了。虽然以我这个商标人的认知,这怎么也算不上是商标的荣光之事,但以后写商标史的话,还真不能少了这一笔。
 
    一个月前驳回他人申请的丁真商标时,商标局适用的就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这条是这样规定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使用都不可以,当然也就不能注册了。
 
    所谓“带有欺骗性”是指申请商标标志或其构成要素的含义与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相悖,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等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认知,从而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误购。
    比如,相关公众容易认为标有姚安娜或丁真商标的商品与该姚安娜或丁真本人存在许可等特定联系。这一条保护的相关公众的利益,并不是保护姚安娜、丁真的姓名权,虽然客观上也保护了姓名权。
 
    如果没有成为热点,姚安娜也好,丁真也好,只是个姓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问题。而姓名权是私权,权利人可以自由处置,可以同意、放任他人去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也可以不同意,请求商标局予以维权。正常情况下,商标局在初步审查时,并不会因为商标标志看着像姓名就驳回申请,但成为全民关注热点的姚安娜、丁真商标,已经不仅仅和个人相关了。
 
    就这件全民关注的姚安娜商标而言,华为公司出面注册姚安娜商标,公开声明“社会上有些公司或个人恶意抢注姚安娜商标,我们不得已为之”。这等于已向全社会告知其他人注册申请的姚安娜商标是没有得到姚安娜本人同意的。在全社会都明知这些商标的申请是不正当行为的情况下,用最朴素的直觉想,这些申请也必须得予以驳回。
 
    其实姚安娜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名字,但是华为和任正非在中国甚至全世界都足够特别。2021年1月14日,作为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二女儿的姚安娜宣布加入经纪公司天浩盛世,高调拍摄时尚杂志封面、发布新歌,1月15日起就有人开始申请了姚安娜商标,这就很难不让人想到“抢注”二字。特别是在一系列名人都有被抢注商标的前例的情形下。上一个被炒上热搜的商标抢注名字是丁真,再上上一个是钟南山。
    万事总有好的一面,站在普法的角度看,就把姚安娜商标注册申请的事情当作给社会大众上的一堂商标普法课吧:不要再抢注名人名字商标了。
    不仅是名人,任何人的名字都不能拿来抢注商标。因为姓名权的保护并不以是具有知名度为前提,任何在世的人都享有姓名权。
    如果再进一步说的话就是: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任何标志都不能拿来抢注商标。
    抢注商标者也必然会承担比驳回申请更加严重的后果。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抢注商标从哪个层面看,也不算是也是信用史上光彩的一笔。据公开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出台专项惩治行动方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