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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思进 赵家志)3月30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批准对假冒名牌产品商标、非法生产伪劣产品的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这是桂林市首例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逮捕的案件。
今年1月28日,桂林市工商局大凤山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对凯风路常家村一民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几百箱用“燕麦王麦片”纸盒做外包装隐蔽的“脑白金”、“黄金搭档”成品,房内还堆放着许多未经包装的有褐色液体的玻璃瓶,“脑白金”、“黄金搭档”商标标签,以及泡沫、纸盒等材料。执法人员意识到这里很可能是一个制假窝点,立即采取措施将现场进行查封。经现场清点,共有“脑白金”208箱(1872盒),“黄金搭档”190箱(1710盒)。经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开对查封的“脑白金”进行鉴定,认定这些“脑白金”为假冒,侵犯了该公司“黄金搭档”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当时现场仅有3名打工者,其“老板”闻风而逃,大风山工商所将此案移交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在警方的追查下,2月27日,老板之一的张某首落法网;不久,涉嫌参与非法生产的女工黄某、黎某先后被查获,并被刑事拘留。另一老板罗某仍在追捕中。
据张某交代,3年前他在广西荔浦县某食品公司打工时,与荔浦人罗某相识。2002年底,罗某提议与张某合伙搞一个加工点,生产假冒的“脑白金”、“黄金搭档”。于是他与罗某分别出资5000元和6000元,在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九米桥租了一栋三层小楼,从荔浦运来加工原料进行造假,七八天就生产200多箱成品。到2003年底,他们找到了某塑料厂的空厂房,两处同时做假。2004年底,他们又在常家村物色了造假之处。张某交代,他们每箱“脑白金”、“黄金搭档”以96元批发给批发商,这两年究竟生产了多少假货,他自己也说不上来。警方在他们与货运司机签定的几份“运货协议书”上,就获知几次共运出给批发商1471箱假冒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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