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临邑:注册商标网络使用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021/3/1 8:59:48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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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德州晚报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注册商标后未在实体店使用,这类商标还受保护吗?近日,山东德州临邑县公证处办了一起涉及微信“朋友圈”商标保护公证案件,明确“朋友圈”图片仍为商标使用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个体经营者王某曾注册了一酒类商标,然而,一啤酒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王某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该啤酒企业认为王某未在实体店使用该商标,应予以撤销,但经查实,王某最近三年一直在“朋友圈”内发布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啤酒生产的视频、照片。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公证处申请对自己在朋友圈内发布的相关视频、照片进行证据保全,并拿到了公证书。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朋友圈”作为一个免费的广告平台,在“朋友圈”使用注册商标,仍具有法律效力。(记者 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