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中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1/2/2 8:26:3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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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信息整理编辑:水色咖啡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2020年,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围绕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年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855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重拳出击——严惩涉知产刑事犯罪

  以规范化量刑为基础,以预防再犯罪为目标,践行“严惩知产犯罪、保障民生安全”的审判宗旨。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对主犯、累犯以及食品、药品、涉农、汽配等涉民生领域犯罪行为,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加快审理涉疫情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疫情防控以来,对涉疫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实现快审快结,有力提升了司法质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重判处罚金,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李某政等28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总额1524万元,同时对被告人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医药胶片生产销售行为予以严格限制。2020年以来,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共审结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0件,判处财产刑4445.6万元人民币。

  保护创新——激励市场创新活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郑州知识产权法庭注重通过裁判激励科技创新,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2020年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服务合同、商业秘密案件1142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了科技创新,提高了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郑州知识产权法庭成功审结的洛阳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某石化公司及其他第三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权属纠纷系列案件及侵害商业秘密系列案件,其中一个已生效的案例2020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为2019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法院的裁判及时向社会传递了鼓励技术创新、抵制抄袭行为,也充分彰显了知识产权审判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在此基础上,郑州知识产权法庭在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指导下,涉及双方的13宗一、二审专利权属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整体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调解成功,最高法院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此案审结给予了高度肯定。

  护航品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传播,保护文化品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审结侵害“双汇”“好想你”“道口烧鸡”“南街村”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云南白药”“五粮液”“长城”“农夫山泉”“景田”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111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原告河南某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临沂某公司及其他被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八个系列案件,判令被告共计赔偿金额达1180万元。审结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928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原告陈某山、山西某出版社诉被告中州某出版社、被告某地方史志办公室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涉及1933年出版《陈式太极拳图说》作品,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5万元经济损失,该案例2020年被省法院公布为2019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拓展渠道——提升案件办理社会效果从严把控案件办理质量,严把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审查技术类案件上诉手续,完备流程工作,确保上诉案件及时移转。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河南某两家公司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最后达成金额为9000余万的调解,不仅化解双方纠纷,还促成双方进一步合作经营。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场管理部门等单位中选聘专家、教授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参与诉讼,充实审判辅助力量,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强化保全措施,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100余份,依法依规进行证据保全,减轻权利人维权取证难度。(澎湃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