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费降千元 湖南著名商标评审服务费有新规

〖2005-3-29 23:0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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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欣悦)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从4月10日起,湖南将执行新的著名商标评审服务费标准,著名商标认定评审服务费标准为每件800元,公告费每件为2000元。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实际操作中商标评审的成本有所降低,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新的收费标准中,公告费比过去降低了1000元。认定著名商标服务,应坚持自愿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生产企业自主决定是否申请著名商标认定,不得利用任何行政手段强制评审并收费。 

  接受生产企业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后,商标协会应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切实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对经专家评审认定为著名商标的要在公开媒体公告,并编辑著名商标集和颁发著名商标证书。提供上述服务后,可向申请方收取著名商标评审服务费和公告费。评审不合格的,不得收取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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