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诉辩方就“双黄莲蓉”正面交锋

〖2005-3-29 13: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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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黄莲蓉”商标抢注事件追踪———

  3月28日,是香港荣华饼家注册“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公告期的最后一天。广东省商业联合会法律部部长助理蔡小敏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香港荣华饼家将很快收到他们代表广东月饼制造业界提交的商标异议,并必须在30天内递交书面答辩。粤港诉辩双方就商标权属问题开始正面交锋。

  香港荣华饼家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注册申请是去年12月28日,2005年3月28日是3个月公告期的最后一天。假如在公告期内无异议,香港荣华对两个商标的申请自然生效。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食品行业协会和烹饪协会发出的书面意见认为,“双黄”、“莲蓉”和“白莲蓉”在广东是一种食品原料的通称,用于广式月饼、糕点的包装和宣传由来已久,荣华公司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是侵占了广东食品行业的公共资源和公共的无形资产。

  蔡小敏称,三个行业协会受企业委托,成立了“维权工作小组”,负责该案的全部维权工作。3月18日,代表广东业界的申诉书已经送达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人员也专程到国家商标局的上级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当面反映了情况。与申诉书同时递交的,还有“莲香楼”、“陶陶居”、“泮溪酒家”等16家企业老字号食品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据200余份。

  蔡小敏称,按法律程序,国家工商总局接收到申诉书后会转交商标局,而商标局将在公告期最后一天开始将申诉书送交香港荣华公司。商标局最后将针对诉辩双方的证据作出最后裁定。

  商标注册事件出来后,香港荣华方面一直保持缄默,只有其子公司东莞荣华表过一次态,称并非想垄断商标使用权,只是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蔡小敏认为,非法律主体所说的所有内容都没有意义,香港荣华按法律要求出示书面答辩才是双方的真正交锋。虽然法律上未对商标局裁定的时间作出限制,但蔡小敏认为社会各界已经对此事表现高度关注,相信商标总局的行动会很快。“我相信广东月饼业界拿回商标的公用权应该问题不大。”(伍静妍)

[相关新闻:见本网2005-2-27日《“双黄莲蓉”被一家专用?广东同行提异议》、2005-3-24日《“双黄莲”案进入答辩期》等报道或使用本网“行业信息”搜索功能,输入关键词——双黄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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