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使唤”葫芦娃 惹怒“娃”他爸 安徽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0/4/1 11:21:31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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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安徽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水色咖啡
 
    合肥一公司开发软件,让小朋友跟着“葫芦娃”学汉字,结果引来“葫芦娃”主人的起诉;安徽一饮食企业在店招中使用“海鲜遇见面”,结果被“海鲜遇上面”起诉……3月29日,在距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布了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

  海鲜和面约会“遇上”打败“遇见”

  上海新拍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餐饮管理的公司,拥有数个在小吃界享有良好声誉的餐饮品牌,其中“海鲜遇上面”为其独创的海鲜类面食品牌。目前,“海鲜遇上面”在全国已有近200家品牌加盟店,在广大消费者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与上述相近的“海鲜遇见面”商品名称,使用“海鲜遇见面”店招装潢,并通过搜索引擎关键词,将搜索“海鲜遇上面”的用户直接导流至安徽甄旺公司,将相关店铺照片使用进行商业推广并招收加盟商。

  两者的品牌除了其中文字的“见”和“上”二字不同,其余部分,包括构图、字体、颜色等均完全相同。安徽甄旺公司的行为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扰乱市场秩序,并严重损害了上海新拍档公司的商业利益。

  法院一审判决,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次性向上海新拍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安徽甄旺公司使用“海鲜遇见面”商品名称的行为,以及实施虚假宣传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旨在鼓励创业、创新精神,对在消费者和相关行业中获得了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运用司法手段予以保护,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打击市场无序竞争乱象,引导企业提升公平竞争。

  使唤“葫芦兄弟”合肥一公司赔偿

  《葫芦兄弟》又称葫芦娃,是国内原创经典动画之一,后来电影版《葫芦兄弟》也出现在公众视野。其中,电影管理局于2008年作出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载明:片名《葫芦兄弟》,出品单位为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美影厂)、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美影厂相继制作了葫芦兄弟系列光盘,光盘正面载明由上海美影厂出版。

  然而,合肥极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在“葫芦娃学汉字”“葫芦娃学水果”APP上使用了动漫人物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形象,该形象与上海美影厂方享有的著作权图片一致。为此,上海美影厂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合肥极友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上海美影厂“葫芦娃”形象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大家的版权意识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侵权案件也不断增多。本案是知名美术作品葫芦娃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葫芦娃在80后、90后心目中的地位不容置疑,这样具有共鸣的IP得到呈现本是喜闻乐见的,但不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本案对于保护动画人物角色形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借鉴原公司画册新公司赔了3万

  合肥金星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金星机电公司)员工柳某某按照公司要求创作完成产品画册,画册上载有“金星机电”字样,金星机电公司随后向客户发放上述画册。2019年5月23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徽新安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安合创公司)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场所内发现产品画册,经向新安合创公司经理耿某进行询问,耿某表示涉案产品画册由其制作,其在金星机电公司工作过,制作中借鉴了金星机电公司产品画册。

  金星机电公司认为两公司产品画册除公司名称不同外,其余包括产品介绍、图片、技术参数、工艺流程、设计理念等内容完全相同,新安合创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新安合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侵犯金星机电公司著作权的产品画册,销毁现有侵权产品画册;一次性向金星机电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金星机电公司产品画册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表达形式,符合著作权法上的汇编作品定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新安合创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产品画册进行对外宣传的行为,侵害了金星机电公司享有的著作权。本案一方面强化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另一方面也提示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应约束自己的行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乱用他人“姓名”人力公司被判改名

  嘉兴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嘉兴前程公司)于2007年成立,经营范围为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劳务派遣;劳动用工信息咨询及培训服务等。安徽邦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邦芒公司)于2017年成立,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才市场服务;企业后勤服务等。

  嘉兴前程公司注册了“邦芒”相关商标。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邦芒”为嘉兴市著名商标。嘉兴前程公司诉称,安徽邦芒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商标,并用于企业字号攀附涉案商标知名度,因此,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安徽邦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使用带有“邦芒”文字的企业字名称;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安徽邦芒公司成立时间晚于嘉兴前程公司十年之久,嘉兴前程公司围绕“邦芒”商标所开展人力资源等业务的影响力远大于安徽邦芒公司,且“邦芒”自身所体现的显著性较强,安徽邦芒公司将“邦芒”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不单是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主要考量因素,也是认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重要衡量因素。( 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