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积注册”等恶意申请将被遏制

〖2019/2/18 8:58:1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对商标注册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这些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考虑到修改《商标法》周期长,短期内难以快速遏制非正常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借鉴专利领域非正常申请行为规制措施,起草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期充分运用现有法律制度,重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立法宗旨,加强政策引导,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并为今后修改完善《商标法》奠定基础。
  
    《征求意见稿》共8条,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重申《商标法》确立的诚信原则和以使用意愿为前提申请商标注册的导向;二是以列举方式规定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类型;三是明确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法律后果;四是从信用记录、统计标准、代理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规制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并规定当事人相应的权利;五是明确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引导、规范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行为的职责,动员社会公众对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予以举报、监督。(记者 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