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依云”状告商标被抄袭 工商总局裁定什邡“冰川依云”有效

〖2018/11/16 8:39:3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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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冰川镇的“蜂蜜哥”吴良进在业内非常有名,他善长养殖中华蜂,并于2015年注册“冰川依云”商标。为此,他却遇到麻烦了,法国依云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云公司”)认为,吴良进的“冰川依云”商标有恶意抄袭之嫌,此事还闹上法庭。

    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吴良进处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依云公司对他注册的“冰川依云”商标提出的无效申请。吴良进介绍,这就味着,他注册的商标合法有效,“冰川依云”商标可以合法使用在他的农产品上。

    什邡小伙惹上国际商标纠纷

    什邡市冰川镇的吴良进自主创业,2014年开始规模养殖中华蜂,业内熟悉吴良进的人都称他为“蜜蜂哥”。

    他的父辈早年养中华蜂,他便耳濡目染也喜欢上了这可爱的小精灵。大学毕业后,学财经的吴良进入职了一家公司,后来乘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他回到冰川镇当地搞起了中华蜂规模化人工养殖,并发展壮大养殖范围,每年繁殖量可以超过300箱,他说,这样的繁殖量在德阳算是规模最大了的。

    2015年,他注册了“冰川依云”商标,打算将养殖的中华蜂蜂蜜打造成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吴良进说,考虑到中华蜂对地理环境有天然无污染的要求,再加上主要养殖地在冰川,吴良进最终将商标名定为“冰川依云”。

    2017年11月2日,他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上面附有一份依云公司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对他注册的18161681号“冰川依云”商标提出无效申请。

    在吴良进看来,当初注册的商标“冰川依云”是第30类,涉及蜂蜜、米、茶等之类的,而依云公司注册商标是“依云”,注册的是第32类,“双方不是一个类别。”吴良进说,合法取得的商标,一定要将它保护下来。

    国家工商总局驳回国际公司申请

    在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驳回申请人关于吴良进注册的“冰川依云”商标无效请求。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蜂蜜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分别核定使用的水(饮料)、矿泉水(饮料)、啤酒等商品相比较,在原料、生产工艺、销售渠道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类似商品。在该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EVIAN““依云” 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尚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致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进而损害申请人的利益。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之规定。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据负责吴良进商标纠纷的代理机构消息称,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人未对裁定再提出异议,故该裁定已生效。(记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