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级酒店卖假货,究竟算谁之过?

〖2017/1/22 13:33:28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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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豪华气派的星级酒店中,往往拥有装修精致的高档品牌商铺,然而谁能想到,一些假货却堂而皇之在其中销售。日前,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便公开审理了“LV”商标权利人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嘉兴丽豪大酒店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嘉兴丽豪大酒店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案件虽暂告一段落,然而,星级酒店商铺卖假货的行为却引发人们热议,对于星级酒店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各种说法也莫衷一是。
 
  酒店售假并非个案
 
  据了解,原告诉称,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星级酒店内向旅客和其他消费者大量销售原告注册商标的假冒手提包、鞋、围巾等商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要求判令被告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辩称,涉案商品均系星级酒店的商场承租人销售,侵权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承担,其并未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希望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销售的商品均有“LV”标识,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路易威登存在特定联系。涉案商品经路易威登确认与真品存在明显差别,且销售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丽豪大酒店也未能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及对商品具有合法使用权。另外,被告虽提出商场是承租给其他经营者经营,但是没有相关证据佐证,因此法院认为丽豪酒店是被诉侵权商品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事实上,星级酒店销售假冒知名商品并非个案。2015年,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发现北京京泰龙国际大酒店出售假冒LV产品,遂将其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并索赔176万元。随后,北京市东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一审判决北京京泰龙国际大酒店赔偿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经济损失96万元。
 
  为何假货会钟情于星级酒店?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星级酒店本身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假货傍着星级酒店的知名效应,其可信度瞬间得到提升,再加上星级酒店内富丽堂皇的装饰,这对消费者而言无疑具有极大的迷惑性。
 
  连带责任说法不一
 
  据了解,星级酒店售假大多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以特卖会的形式进行。售假商家先向星级酒店短租会议室等场地,并雇用临时销售人员进行品牌商品低价特卖。特卖时间也很短,多为1天至3天,也不提供正式发票,待消费者事后发现产品有假时,售假商家早已离开。二是星级酒店将场地内的柜台承包给个体商户进行经营,个体商户在星级酒店内部设立商品部和商务中心,而此种方式大多提供星级酒店内部发票。
 
  虽然两种售假方式不同,但因均发生在星级酒店内部,所以消费者及商标权利人只能将星级酒店诉至法院。而在众多星级酒店售假商标纠纷案中,大多星级酒店坚称,其底商由物业外租给个体商户经营,故星级酒店不是侵权商品的销售者,物业承租人如何经营商铺与星级酒店没有关系。同时,星级酒店对于承租人的进货渠道、销售形式等均不予干涉,故星级酒店没有给销售假货提供便利及提供便利的主观意图,因此不应认定为侵权。
 
  对于星级酒店是否应负连带责任,各种说法莫衷一是。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在商铺售假事件中追究星级酒店责任问题不应“一刀切”。他认为,商铺经营执照不属于星级酒店,双方只是房东与租户的关系,星级酒店用“合同”规避法律风险是正确的。
 
  但有关人士却认为,虽然“合同”规避了星级酒店的法律责任,但其仍不能逃脱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消费者在星级酒店购物时,往往会基于对星级酒店名誉的信任而放心购买商品,因此,酒店方作为商铺的出租人也应对商铺销售商品的质量、来源作必要的监督,如可以和经营者在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中设定相应的条款,明确经营者应向星级酒店方出具正规进货渠道的证明,出具商品的质量保证书,并可以约定质量担保条款,以此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星级酒店内销售假冒商品,既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可能导致星级酒店方面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所以,无论是星级酒店方面还是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加强对星级酒店商铺经营的管理。”有关人士表示。(记者 毛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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