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酒业上演“商标争夺战”,微山湖最终被判侵权

〖2016/10/23 19:43: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山东财经头条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在许多爱酒的山东人记忆中,“喜临门”曾是知名的白酒品牌。随着山东省高院的一纸判决书,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简称“兰陵集团”)、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陵股份”)与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微山湖酒业”)之间围绕“喜临门”商标持续近两年的纷争也终于尘埃落定,微山湖酒业被判停止侵权。

    不过,使用“喜临门”商标的酒厂不只微山湖酒业一家。在距离微山湖不足60公里的临沂兰陵县,当地两家著名酒厂——兰陵集团、兰陵股份,也将该商标视为掌上明珠。虽然两家公司成立时间晚于微山湖酒业,但规模、影响力比后者要大,其中兰陵股份还曾在1996年-2007年登陆A股市场。

    2015年,兰陵集团、兰陵股份将微山湖酒业告上法庭,认为微山湖酒业直接利用“喜临门”商标的声誉,生产、销售了含有“喜临门”字样的“微山湖喜临门”白酒产品,非法获取巨大利益,要求后者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对于品牌的所有权,兰陵集团、兰陵股份声明称,早在1993年,沈阳市新城子区新义酒厂就将该商标转让给山东兰陵美酒厂,后在2001年转让给兰陵集团,而2007年,兰陵集团授权兰陵股份无偿使用该商标。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