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事达”侵权案落槌 中山荣事达一审获胜

〖2016/7/30 12:16:2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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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今年“3·15”期间,南都记者曾报道,有消费者想买“中山荣事达”却被诱导买了“广东荣事达”,两者无关但名字和商标十分相似。实际上,去年中山荣事达厨卫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山荣事达”)已向法院起诉广东荣事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荣事达”)。近日,南都记者获悉,中山荣事达一审获胜。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头分局副局长何敏锐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透露,还有八十多个驰名商标(企业字号)被其他公司注册了。

    荣事达胜诉只是冰山一角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复印版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该判决书7月4日下达,判决广东荣事达停止使用荣事达字号,规范使用商标“Royeslter”,即停止使用“广东荣事达Royeslter”组合标识,并支付中山荣事达人民币25万元赔偿金。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东荣事达被顺德区人民法院要求规范使用的商标———“Royeslter”,注册于2014年,而中山荣事达成立于2004年8月25日,是合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旗下资产———“荣事达”及“Royalstar”注册商标的授权使用人及推广人。二者仅有两个字母不同,很难察觉。

    这不是孤案,“(这次反侵权)有四家公司站出来,包括欧派等,他们都在看,司法这条路走得通,他们就跟着走。”何敏锐向南都记者表示。

    据其透露,“被注册”的商标字号,还有广东欧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樱花电器事业有限公司、广东红双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如不采取措施,这些商标和企业字号将被陆续授权投向市场,企业维权要投入巨大时间和人力成本。

    为何一些驰名商标纷纷“被注册”?

    为何有“荣事达”及“Royalstar”在前,“广东荣事达”和“Royeslter”还能顺利通过审核注册?何敏锐分析指出,现行法律法规有《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在登记企业名称时,对方将驰名商标运用到企业名称中,而其企业名称跟驰名商标所在行业没有关系。例如,广东荣事达生产家电,不叫广东荣事达厨卫电器有限公司,而是叫广东荣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涉嫌侵权的企业基本都是采用了这招,逃过前置审批关卡。而在商标注册方面,我国加入了“马德里协议”,参考法国标准。法国标准是,不管商标有多么近似,只要有1%的差异都可以通过,其认为消费者具有辨识能力,但中国消费者没有这个辨识水平。此外,商标注册的法人和企业的法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商标法的专业的团体,法律团体。”

    据何敏锐介绍,对那些自身企业字号被用于注册其他公司的企业而言,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商标权和企业名称,要靠权利人主动去维护,而不能只依赖行政机关去执法。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司法途径耗时太长,最终可能“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何敏锐呼吁,企业应该提高意识,可能存在侵权的商标和企业名称注册公示期间,就应向政府部门提出异议,这样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拒绝该商标或企业名称的申请,“这样解决侵权省时省力。”中山荣事达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该公司已经聘请专门中介机构,帮助其及时发现侵权商标及企业名称。(记者 莫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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