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通商标注册涉嫌类似被驳回

〖2002-12-20 14: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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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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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网通)目前正遇到一个必须逾越的问题:重组后的新网通以新形象和标识在大规模宣传自己的同时,新的商标在注册申请时却因涉嫌与一家美国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商标类似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这一结果意味着中国网通目前在所有使用该标识的地方,都可能因此而面临商标侵权的投诉。

    中国网通今年3月20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类别为第9类,申请号为1319121。但是,11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向中国网通发出了“商标驳回通知书”,通知书显示,“(中国网通)上述商标注册申请已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28条规定,予以驳回”。驳回理由如下,“该商标与索纳斯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第1980206的SONUS商标近似”。通知表示,索纳斯公司商标申请初审和核准情况在842期和854期《商标公告》中都有说明。索纳斯是一家美国公司,于2001年6月26日在中国注册了商标。注册使用范围为第9类(注册号:1980206)。主要商品是通讯设备和通讯设备控制用计算机软件。而中国网通的注册使用类别也正好是第9类。

    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接到商标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12月19日,商标评审委员表示,中国网通12月4日接到通知后已于上周向该部门提出了复审请求,而中国网通的商标复审最快需要1-2年才会有结果。根据中国有关法规,中国网通目前依然可以继续使用没有正式注册的商标,但将不受法律保护。     

    本网新闻组认为:中国网通自今年年初起就通过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媒体进行了大规模形象宣传,虽然新的中国网通为其新标识和新形象的资金投入我们不得而知,但预计其数目一定不小。如果索纳斯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或者复审最终结果不利于中国网通时,中国网通的损失可能将会更大。可以预测,如果中国网通的商标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必将阻碍其进一步发展。这件商标类似案对大家来说应该有非常好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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