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豪泰”加盟纠纷案开庭审理
〖2015/9/9 13:41: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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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因认为北京文富万隆酒店管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格林豪泰”,构成商标侵权,将其诉至法院。近日,该案在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格林豪泰酒店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10月合法取得“格林豪泰”文字及图形商标,在此前的多年经营中,“格林豪泰”作为其企业字号已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2015年公司发现某酒店管理公司擅自以“格林豪泰酒店”名义对外经营,且在酒店店招和酒店用品上突出使用该注册商标,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侵犯其注册商标权。
某酒店管理公司辩称,公司此前与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开发部负责人达成加盟意向后,双方于2013年6月签订加盟合同,之后支付了加盟费给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后经该负责人同意,按天津加盟店标准装修酒店。而且格林豪泰酒店公司也没有退还其加盟费,所以不认为己方侵权。
庭审中,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某酒店管理公司使用了涉案商标是否侵害格林豪泰酒店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
                                                                                  (记者祝文明 实习记者苏杰 通讯员谢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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