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空调”侵权案一审有果
〖2015-3-6 16:07:34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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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山东一村空调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高青县木李镇一超市业主杨某诉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 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的水空调面板上有“一村”中文字样,与山东一村空调享有商标权的“一村”中文商标除字体外并无实质差别,且产品种类与“一村”产品一样均为水空调,故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翟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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