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知识产权案七成调撤 LV商标侵权案调解结案
〖2014-4-20 12:24: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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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北方网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记者在4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天津法院注重发挥判决的规范作用及调解的双赢优势,注重在调处纠纷、息诉服判上下功夫。2013年,全市法院民事知识产权案件一审调撤率达到71%,比去年同期提高12%。
据介绍,本市法院去年审结的世界著名奢侈品公司——LV商标所有权人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的商标权侵权案即通过调解圆满结案。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于1854年由创始人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成立于法国巴黎,经营箱包、皮革制品、服装、鞋、化妆品、香水、钟表、饰件等各类高档商品。“LOUIS VUITTON”注册商标曾经被中国司法机关和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涉案两家市场是天津地区较大的百货批发和零售地。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于2012年在上述两家市场内公证购买了多个侵害涉案商标的商品(箱包、皮革制品等)并书面函告市场。2013年又从两家市场内购买到了多个侵权商品,其中大部分商铺系重复侵权。一审法院判决两市场停止侵权、分别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6万元和9万元。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就此向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市场分别主动将赔偿数额增加到10万余元和14万余元。法院还积极协助市场管理者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促使市场管理者修改与市场所有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市场管理制度,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将侵权商户的违约金设立为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结合此案,法官表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把握损害赔偿标准,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体现了天津法院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态度。通过诉讼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能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可遏止涉案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蔓延,特别是使市场管理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市场管理和经营行为,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高法通报201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知识产权案整体数量下降
在4月26日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昨天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其中,知识产权案件整体数量下降成为一大亮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介绍说,2013年,民事审判方面,天津法院各类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收案729件,同比下降31%。其中,著作权收案334件,占全部收案数的46%,同比下降58%;商标权收案292件,占全部收案数的40%,同比上升92%;专利权收案71件,占全部收案数的10%,同比下降30%;技术合同收案16件,占全部收案数的2%,同比上升433%,其他收案16件,占全部收案数的2%,同比上升1%。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40件,同比下降28%。结案率为91%。二审民事案件收案116件,同比下降11%;结案127件,同比下降8%。
刑事审判方面,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4件,同比下降19%。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件,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33件,分别为假冒注册商标罪9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9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件、侵犯著作权罪3件。全市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在打击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5件53人,均与去年基本持平;给予刑事处罚42人,同比增长24%。
行政审判方面,全市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一件,与去年同期持平。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顾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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