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起诉腾讯 “soso”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杭开庭

〖2014-1-4 9:21:5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杭州网  信息整理编辑:秋天
 
    “微信”商标官司未了,腾讯再陷商标权纠纷案。

    浙企起诉腾讯“SOSO”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于2014年1月3日上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腾讯商标又起风波 这次是腾讯“SOSO”

    2004年,原告李某建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办生活资讯类DM杂志SOSO,并于2004年11月15日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注册SOSO为核定服务项目第35类商标(4362576)。

    2005年,腾讯申请注册腾讯“SOSO”商标,注册类别为计算机网站。2006年推出的腾讯“SOSO”引擎。2009年获准注册。

    根据中国商标注册法的原则,谁先申请谁优先拥有权益,故原告代理律师称,腾讯公司已侵犯了其商标注册专用权。

    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腾讯停止在广告中使用“SOSO”商标

    庭审现场,原告律师当庭举证指出腾讯公司在广告服务中使用了“SOSO”商标作为宣传推广用途,且出具公证书证明被告腾讯“SOSO”商标存在第35类商标广告类别侵权行为。

    被告腾讯公司代理律师称:“腾讯“SOSO”商标构图、颜色和注册用途和原告皆不同。腾讯宣传所做“SOSO”是指搜索引擎类推广,且腾讯所用的主要标志为“企鹅”形象,和原告注册商标截然不同,不构成侵权。”

    对此,原告方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SOSO”商标第35类广告类别侵权行为、停止在广告经营中使用“SOSO”商标。同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在相关媒体公开说明事实,消除影响。

    据知,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律师:企业要培养商标注册意识 尽可能扩大商标申请覆盖面

    企业该如何防止商标侵权纠纷的发生?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马宏利律师表示:“企业要培养商标注册意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商标注册进行全类别申请,经济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尽可能扩大商标申请产品覆盖面。”

    “商标没有注册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时,只有注册了商标才有资格去追究责任。”马宏利律师说。

    腾讯与浙企的这次诉战虽然已经开庭审理,但最终判决如何仍需时间考验,比起漫长的诉讼程序,诉争商标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沟通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显得更为重要。(记者 郑媛)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