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清华校徽被诉侵权

〖2013-12-10 16:45:1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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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日前,因深圳市清华兴文化培训有限公司及其海岸明珠分部,擅用清华大学商标,并将清华大学的校徽当作其企业LOGO。被清华大学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该企业两股东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华大学诉称,1998年11月,清华大学的第1225974号“清华”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学校(教育),教育,函授课程等服务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清华”商标使用于其经营场所,并以清华培训自称,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据悉,被告愿意接受调解,法庭宣布庭后再进行调解。(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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