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高文具:誓将知识产权维权进行到底

〖2013-9-17 16:34:35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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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绿茶
 
    广东省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下称智高文具)是我国文具领域的创新型企业代表之一。,自创立以来,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赢得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也饱受被抄袭甚至假冒之苦。近年来,该公司开始拿起知识产权维权武器,捍卫向侵权者发起攻势,维护自己身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优势凸显

    智高文具成立于1998年3月,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现有员工近2000名,其中专业文具设计师达30多人,下属4个生产工厂。经过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经成为文具行业的知名品牌,产品主要有套尺文具系列、圆规文具系列、绘图颜色系列等,产品达800余种,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专业文具企业。

    近年来,智高文具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保护,逐步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优势。2010年,该公司建立完善了《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置专职人员。公司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围绕“智高”这一品牌,先后开发出“智高”“KK兔”“TOMATO”“斑点”等多个自主品牌的系列产品,还曾为美国迪士尼公司维尼熊系列文具在中国的独家授权经销商和销售商。截至目前,在专利方面,智高文具累计提交专利申请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8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2件;获得专利授权66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1件,外观设计专利45件。此外,公司还积极运用版权保护,对5件动漫设计图稿进行版权登记。智高文具还先后主导或参与制定了国家、行业标准12项。

    2008年,“智高”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9年,智高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智高铅笔获得“中国制笔名牌”称号。2009年以来,该公司还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体教育用品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中国年度十大动画衍生产品制造奖”“中国最具潜力企业”“中国学生文具制造行业彩泥示范生产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等荣誉。公司还斥资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等多家知名媒体宣传推广产品,极大提升了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

    通过多年的积累,智高文具在业界已经逐步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多款产品获得市场青睐。该公司生产的“转转笔”“3D彩泥”“喷喷笔”等多种创新型产品,很多都同时拥有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均供不应求。

    维权之路逐步展开

    文具行业具有门槛低,创新难等特点,作为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大型文具专业企业,智高文具自然就成为了被模仿、抄袭,甚至于假冒的对象。近年来,国内不少中小文具企业或者一些家庭作坊,纷纷模仿或仿冒智高文具系列产品,侵犯智高文具的知识产权。有的打着擦边球,使用近似的标识和相同的外包装,有的直接连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一起假冒,以低劣的质量和低廉的价钱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智高文具的合法权益。

    随着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智高文具毅然拿起了知识产权维权武器:2010年5月,智高文具在广州市星光文化用品市场“港城文具”商铺,通过公证购买的形式,购买了1批“智高1919尺”文具,相关商品上面均标注着“智高”等多个中文和图形注册商标。经智高文具技术鉴定,该批文具均系假冒智高文具注册商标产品。于是,智高文具委托律师将该商户陈某起诉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2011年9月,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立即停止侵权智高文具注册商标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对于赤裸裸直接屡屡涉嫌假冒“智高”系列注册商标的行为,智高文具坚持维权自然会穷追到底。面对智高文具的维权行动,很多侵权者开始调整方向,将直接假冒商标行为,逐步改变为使用近似标识加仿冒产品外形等行为,以期图逃避侵权责任。

    2011年11月,智高文具以负责人梁佛南名义申请了一款名称为“彩泥套装(3D)”的外观设计专利,2012年8月获得专利授权,此后该专利转让给了智高文具。该专利技术方案包括外包装盒和9款彩泥模具,保护范围为产品形状。2012年下半年以来,智高文具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发现两款涉嫌侵权其“彩泥套装(3D)”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一家温州企业生产的“3D彩泥”产品中,不仅是外包装盒几乎一模一样,连里面的9个组件也几乎完全相同。在另外一家上海企业生产的“3D彩泥”产品中,其外包装盒无论形状和大小,均相差无几,里面的9款模具组件,有6款一模一样。

    2013年4月,为了及时制止对上述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智高文具将分别位于该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的两家商户徐某、魏某告上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家商户分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

    实施立体保护策略

    2013年7月,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对上述两案进行审理。庭审中,智高文具代理人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由徐某、魏某两商户销售的两款被控侵权产品,均属于彩泥套装产品。两款产品外包装均由椭圆形盒体、U形提手组成,与智高文具主张权利的专利完全一致,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包装盒里面的动物模具组件中,一款产品与涉案专利完全相同,另外一款产品9款模具中有6款相同,均应认定为侵犯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理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责任。

    为了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2013年8月,智高文具申请加入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并成为该协会的理事单位。在该协会近日为智高文具的“彩泥套装(3D)”专利维权征集的专家咨询咨意见中,多名知识产权实务界、理论界的知名专家均认为,虽然被控侵权产品的个别组件与专利方案不同,但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方案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特别是外包装两者整体看起来相同或相近似,基本上可以确定为构成专利侵权。

    专家意见给智高文具负责人吃了一颗定心丸。面对侵权行为,智高文具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走在创新的前列,就不怕被模仿和跟进,这也是创新型企业的责任和使命。但是,对于试图依靠抄袭、甚至假冒来扰乱市场,损坏消费者和企业利益的侵权者,智高文具将不会姑息,一定会拿起知识产权的法律武器,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努力争取真正属于确立自己的市场优势竞争地位。(顾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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