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仙都”鸭遭遇盗版困扰
〖2013-6-9 8:32:2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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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株洲晚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香港的大黄鸭遭热捧后,内地很多城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大黄鸭,但原版设计师跳出来说内地的都未经授权,属于盗版“鸭”。同样,我们所熟知的醴陵仙都酱板鸭(湖南仙都鸭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醴陵仙都)最近也说遇到了盗版“鸭”。
 
2010年,醴陵仙都在长沙起诉了一家主营产品跟自己类似的湖南仙都辣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仙都),赢得了官司。但不久,市场上又出现了多个“仙都山水”鸭肉熟食门店,隶属于仙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仙都集团)。
 
近日,醴陵仙都准备起诉仙都集团商标侵权。而仙都集团表示,同意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并坚称自己并未商标侵权。
 
2010年 醴陵仙都赢得官司
 
醴陵仙都的前身是湖南醴陵仙都酱板鸭厂,创建于2000年7月。该厂酱板鸭以其独特口味“香、辣、鲜”迅速赢得了市场的青睐。正当醴陵仙都走出株洲,在长沙等外地城市拓展市场时,2010年,长沙仙都出现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与醴陵仙都的产品类似,包括鸭掌、鸭翅、鸭脖等。
 
“我们了解到,这家公司并未取得“仙都“商标,属于商标侵权。所以,当年,我们就在长沙天心区法院起诉了这家公司。最终我们赢了官司,法院判对方赔偿4万多元。”7日,醴陵仙都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今,长沙这家公司都没有兑现这4万多元的赔偿。
 
2012年 长沙街头出现多个“仙都山水”门店
 
醴陵仙都在2012年再次遇到了麻烦。2012年,长沙出现多家“仙都山水”鸭肉熟食门店。
 
“我们了解到,“仙都山水“商标的持有方是仙都集团,即原来的湖南仙都辣酱食品有限公司。他们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该县有一个仙都风景旅游区)转让得来此商标,并且在2012年1月份才正式办完转让手续。”醴陵仙都当年的代理律师、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异告诉记者。
 
但仙都集团品牌运营负责人宋羿轩否认了刘异的说法:“我们与湖南仙都辣酱食品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集团现在拥有“仙都山水“和“仙都“两个商标,是早就注册了的,不是从其他地方转让所得。”他还说,该集团在株洲已有10家加盟店。但记者进一步询问仙都集团本部设在何处时,他并未回答。
 
7日,记者联系上了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仙都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场科,该科工作人员介绍,仙都地区周边确有一些企业用“仙都”品牌从事食品生产,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扶持,在当地有上百家各类“仙都”公司。
 
2013年 醴陵仙都准备再次起诉
 
7日,醴陵仙都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准备起诉仙都集团。“因为两者的相似度极高,仙都集团这种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且仙都集团在各地招纳加盟店,已经影响到了醴陵仙都的发展和市场拓展。”刘异介绍。
 
对此,宋羿轩持否定态度:“仙都集团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对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仙都山水“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商标注册类别第29大类的所有产品,不仅可以用作酱板鸭等熟食产品的商标,还能用作海鲜、坚果等产品的商标。另一个商标“仙都“的使用范围没有这么广,我们并没有将其用在熟食等产品上。”
 
正如宋羿轩所说,7日,记者在天元区韶山路上的“仙都山水”门店看到,该店主营产品有酱板鸭、鸭肠、鸭脖、鸭架和鸭掌。店主也明确介绍,“仙都山水”与醴陵仙都不是同一家公司。
 
但株洲市工商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仙都山水“就是在“傍名牌“。两者的商标纠纷,对双方的发展不利。就拿醴陵仙都来说,已经3次申报湖南省著名商标了,但由于这个原因,一直未成功。”
 
【提醒】
 
商标注册时覆盖产品类别一定要范围广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提醒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应该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尽量将商标使用范围覆盖广一些,防止被别的企业打“擦边球”,以免今后出现维权困难的局面。另外,当市场看好时,假冒者应运而生,这个时候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同时,有的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只顾使用,无意间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因为该商标他人已注册在先。当产品市场反映良好的时候一定记得去注册产品商标,因为商标一旦被人抢注,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投入的巨额广告费和辛苦建立的商标信誉,可能都是在替他人做“嫁衣裳”。虽然也有补救措施,如异议或请求转让,但费时又费财。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太子奶就曾花200多万元买回商标。(记者胡乐 实习生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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