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原”或将梦断“大中圆”
〖2013-5-24 17:31:38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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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因判定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大中圆dazhongyuan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河南富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下称富桥公司)已经投入市场使用的“大中原”商标注册之路或因此中断。
 
据悉,申请商标为第8468000号“大中原”文字商标由富桥公司于2010年的7月申请注册在第29类食用油、芝麻油等商品上。同年1月,河北省大名县瑞昊调味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已申请注册了第7987774号图文商标“大中圆dazhongyuan及图”(下称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9类腌制蔬菜、芝麻酱等商品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类的类似商品,而在商标的识别部分两者已经达到近似程度,在发音呼叫上更是完全相同,据此商评委做出了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的决定书。随后富桥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富桥公司提出,引证商标整体突出的是“圆”的意思,而申请商标突出的是“中原”地区这一地理区域上的概念,两者含义存在区别。而且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食用油类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酱菜类商品在实际销售中处于不同的市场定位,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维持了商评委对申请商标的驳回决定。(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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