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 “著名商标”的招牌有何用处?
〖2013-4-28 8:00:32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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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华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上海有个叫做美林阁的饭店,开业至今也有些年头。饭店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建立起了连锁店。但最近出了一件丑闻,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在它的一家主要分店里电子秤作弊,服务员将客人点的河海鲜当面称给顾客看,顾客看着那秤上的数字自然毫厘不差,殊不知这个秤另有机关,可以由他人遥控,因此其分量严重失真,一条1斤分量的鱼,用美林阁的秤居然可以称出1斤半甚至更重。媒体记者在追踪这一事件时发现,美林阁的店门口还挂着一块“著名商标”的招牌。这样一个欺诈顾客的商店,怎么还配得上这样一个招牌呢?在26日当地质监部门的例行发布会上指出,著名商标使用是违规的,工商已经采取了措施,质监部门还将按程序没收违法器具(电子计价秤)和由违法器具带来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著名”只是一种社会认知,它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产物,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某一个品牌,在某一群消费者中或者在某一个地域有知名度,但换了一个消费者群,或者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可能完全不被知晓,一个品牌今天是著名的,但到了明天可能只能存在于人们的记忆里。“著名商标”与“商标”是两回事,后者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清晰的概念界定,政府必须维护商标所有者的基本权利。但是,当政府要给某一商标挂上“著名”的招牌时,它就必须具有统一的标准,这与社会所认可的“著名”是有冲突的。其实,指定某一个品牌是“著名”的,是利用政府的权力赐予某个品牌的一种正面评价。这次美林阁出现丑闻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著名商标”的招牌去年已经失效,因此它已经不再算是“著名”。
政府之所以热衷于给一些品牌挂上“著名商标”的招牌,其目的是为了给这些品牌所在的企业以支持,使其产生更好的效益,在今天政府正在不遗余力地服务企业、推动经济上升的背景下,似乎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当政府为一部分品牌挂上“著名商标”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别的品牌的一种歧视,甚至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了引导,从而使市场的公平基础出现动摇。比如,当消费者在选择饭店消费时,看到美林阁挂着“著名商标”的招牌,很容易受其误导,进入这家饭店。事实已经证明,以政府的信用来为一个饭店招揽消费者,但它却不可能保证这个饭店给消费者提供公道的服务。
一个商标著名与否,有发言权的只能是市场和这个市场里的消费者,而不是政府。政府热衷于给某些品牌挂上“著名商标”的招牌,也是过度干预经济运行的一种表现,其实质还是政府在社会经济中拥有的权力过大。政府的职能是行使社会经济的管理,就经济管理来说,它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政府必须恪守自己的行政边界,手伸得太长,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会缠夹不清,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都会出现扭曲,上海发生的美林阁“著名商标”事件也许只是“茶杯里的风波”。这次是“著名商标”过期失效,但政府应该透过这块招牌,看到自己在这方面已经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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