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商务户外休闲鞋专营店被诉侵权
〖2013-3-4 16:43:47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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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经济网 信息整理编辑:亦晨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北京洪祥天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其系专业销售推广“骆驼”系列品牌商品的著名企业,依法拥有“骆驼”注册商标。后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标有骆驼注册商标的鞋产品,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被告还擅自使用“骆驼商务户外休闲鞋专营店”企业名称,意图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标有骆驼注册商标的侵权鞋产品、立即停止使用“骆驼商务户外休闲鞋专营店”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人民币5万元。-
目前,本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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