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阿迪达斯相似商标鞋 北京一公司被诉侵权
〖2012-12-20 8:15:4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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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认为侵害自己商标权,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将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酒仙桥分公司(以下简称某酒仙桥分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诉称,2011年,公司在百分百鞋服商城公证购买了由某酒仙桥分公司销售的带有“三条杠”和“四条杠”标识的鞋。该鞋上的标识与公司注册商标构成相似,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或暗示与公司存在某种特定关联。某酒仙桥分公司销售行为侵害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这一行为系企图借用公司品牌知名度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令某酒仙桥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品、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50万元。某酒仙桥分公司的总公司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娟 涂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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