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品牌形象

〖2012-12-8 16:41:2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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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近日,知名品牌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引人关注。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显示: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截至目前检验结果,酒鬼酒中的塑化剂含量超标247%。酒类产品爆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不是偶然,事实上,世界各国每年都有大量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但是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同,其结果也是大相径庭。有的安然无恙,市场份额不降反升,有的却从此销声匿迹。能否在类似问题发生时迅速摆脱危机,重新树立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是企业必须学会的生存之道。

    在很多危机事件发生时,企业能否及时回应,能否直面自身问题,是消费者首先考虑的问题。世界很多知名企业成功的危机公关,首先就是承认自身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然后致以诚恳地道歉。这样的企业在危机的开端,就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同情和理解。然而,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检测结果后,酒鬼酒两度发布公告,虽然表示道歉,但仍强调酒类中没有相关限量标准,“故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的问题”。酒鬼酒的这种言论,不但没有直面自身问题,而且通过否定检测结果和强调行业惯例,来维护自己的形象。彼时已经使企业站在了消费者的对立面,如何获得消费者的理解和认同呢?

    现在一些企业,包括一些跨国企业,在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首先会拿中国的标准低于国际标准,或者中国没有类似标准为由,为自己开脱。结论就是,中国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没有任何问题,或者,只有被披露问题的地区的产品存在问题,其他地区销售的产品都没有问题。酒鬼酒的回应也是使用了这样的逻辑。该公司曾表示,酿酒过程中不需要添加任何塑化剂产品来多酿酒、酿好酒,没有利益驱动。这实际上是一种推诿,已经不再有任何说服力。难道没有国家标准,没有检测手段,就可以含“毒”?没有利益驱动,就能证明检测结果是错误的?没有违法动机,就不能产生违法事实?

    尽管当前我国并没有系统的塑化剂使用的国家标准,但卫生部的公告本身就有法律效力,其约束范围也包含了食品,酒鬼酒岂能超越这个规范?白酒塑化剂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有无标准的问题。塑化剂含量如此之高,应属于质量安全的问题。在这一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后,企业应该做的就不仅仅是态度是否诚恳了,而是应及时根据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客观评估本次质量安全问题可能带来的危害,给消费者符合逻辑的解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通过赔偿、产品召回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相信,再次购买该产品,自己的身体和权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事实上,越是信任危机的时刻,越能考验一个品牌的含金量。诚实坦率的态度,及时透明的信息沟通,全面详细的解决方案,是企业面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市场份额得以保持,品牌地位岿然不动的不二法则。企业自身的技术安全和品质保障,必然比行业标准等外在因素更有效力。酒鬼酒的案例,对于我国广大食品企业和加工制造企业来说,不失为一堂生动的品牌建设教学课。(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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