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牌产品穿“真”外套 男子假冒商标被判刑
〖2012-10-30 8:20:1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今视网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江西省新余市一男子受人委托采购品牌瓷砖,不料却动起了歪脑筋,订做假冒包装箱将无品牌瓷砖打包成真品牌瓷砖唬人。29日,记者从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渝水区人民法院处理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被告人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1年7月,新余市烟草公司因新建办公大楼需要一批“长城”牌瓷砖,承建某集团股份公司江西分公司遂委托被告人李某负责采购。
被告人李某在接受委托后,并没有向“长城”牌瓷砖生产厂家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而是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某陶瓷厂购买了2535箱无品牌的瓷砖,用自己订做的2550个假冒“长城”牌瓷砖的包装箱将这批瓷砖打包,并运至新余市烟草公司新建办公楼工地,李某前后共收到货款233160元。
后经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该批瓷砖为假冒“长城”牌瓷砖的注册商品。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在未经“长城”牌瓷砖商标所有人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明知“长城”牌商标是他人已经注册并在瓷砖上使用的商标,假冒该商标,并将其他瓷砖冒充“长城”牌瓷砖予以销售,金额23316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