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生”“海带” 荣成申注“地理标志”

〖2004-12-8 15: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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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山东荣成市工商局获悉,为了促进当地产量较大的花生和海带产业的发展,该局今年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了“荣成大花生”集体商标和“荣成海带”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目前申请已被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 

  据介绍,“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这一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可以对“地理标志”加以保护,如著名的“绍兴黄酒”、“景德镇陶瓷”、“龙口粉丝”等特产,都已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了“地理标志”。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做好农产品注册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荣成市工商局在实施品牌兴农工作中,组织人员深入农字号企业宣传《商标法》,帮助企业建立商标管理、使用制度,引导农字号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同时,他们加强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积极发掘符合本地“地理标志”的产品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荣成的花生种植业和海带产业规模大,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但一直缺少有效的商标保护和名牌效应。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予以注册后,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此次注册成功后,可有效地提高荣成大花生和海带产业的知名度,促进经济效益的进一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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