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尚未结束 加多宝新合同仍有效

〖2012-7-17 17:05:35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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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网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加多宝集团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的商标之争进入白热化。在今天(13日)举行的媒体特别说明会上,加多宝集团出具了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证明了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

  该协议于2003年5月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宝方面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合同由广药集团于2003年9月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广药集团还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确认鸿道集团在2013年1月19日前拥有“王老吉”红色罐装和瓶装饮料的独家使用权。此协议独立存在,未经任何司法认定无效前,它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对方此时说无效,为何在08、09年两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认定有效呢?岂不是自相矛盾。

  7月16日,广药集团对外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对此,加多宝方面表示,这并不影响此《商标许可协议》的独立有效性,加多宝出具的这份协议并不在此前的仲裁裁定范围内。因此,依据该协议,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间,加多宝仍然独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的权利。在此期间,除加多宝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都是侵权行为,加多宝集团仍然有权对其提出法律追诉。

  “由于广药集团推出了一款外包装完全模仿加多宝的“王老吉“红罐凉茶,已经对我们造成了侵权。我们要求其立即停止这种违约行为,并根据协议有关“争议的解决“的规定,我们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对广药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加多宝方面的发言人表示。

  记者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加多宝集团已经于今年6月2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付了一笔人民币50万元左右的预付仲裁费。

  在回答现场记者提问“为什么现在才拿出这份“重磅“协议”时,加多宝发言人说道:“我方一直呼吁相关各方保持克制,共同维护凉茶行业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但对方罔顾以上忠言,不断做出伤害凉茶行业的事情。广药无视加多宝为王老吉带来的1080亿品牌价值也就罢了、不承认本应继续的8年许可使用期也就罢了、蓄意干扰加多宝正常经营、推出山寨“王老吉“也就罢了,现在还要对合法有效的双方协议视而不见,甚至要抢夺加多宝用了17年的红罐包装、近十年的广告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重申:基于以上合同,加多宝生产的带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产品都是合法的。任何恶意投诉、诉讼、非法查扣等行为,无论个人或单位,我们一定会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多宝发言人强调“公道自在人心,诚信守法是商业道德的底线。凉茶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营造平等、公正的法制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欢迎任何平等、正当的竞争,但绝不容忍任何企业和个人做出损害中国凉茶事业未来发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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